关于申报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
各功能区人力社保局、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滨党发﹝2017﹞1号)、《关于滨海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细则》精神,现就技能提升奖励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滨海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2017年10月1日后取得技师和高级技师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2000元和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符合条件的职工向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汇总后报注册功能区人力社保局或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审核,功能区人力社保局、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报新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证明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复印件,原件由功能区人社局、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查验后退回;《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名册》(见附表1)、《技能提升补贴申报汇总审批表》(见附表2)。。
三、申报时间及拨付
新区人力社保局每半年汇总审批一次,各相关单位,每年6月20日前申报上半年及2017年10月1日以后补贴,11月20日前申报2018年全年补贴,12月份未申报人员纳入下年度补贴申报。新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后将基本情况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
(一)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组织宣传工作,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组织好企业申报工作,确实把这项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功能区人力社保局、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报,以免影响补贴的发放工作;
在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新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联系电话:65306742)。
2018年1月16日